(曼绒25日讯)1名华裔男子今天在曼绒推事庭被控贩毒,案定于10月15日过堂。
该名被告吴世豪(译音,29岁),今天在霹州曼绒推事庭面对2项毒品案控状,此案属高庭权限,被告无需在推事庭表明是否认罪,但不准保释;该案主控官是沙菲卡拉,推事是法库鲁。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8月19日晚上约9时30分,在斯里曼绒市中心第二区某间店屋后,贩卖124.13克的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俗称摇头丸),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8月19日晚上约11时,在实兆远二条路新村某间民宅,贩卖1673克的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俗称摇头丸),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
一旦被定罪,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下被控,并可在第39B(2)条文下定罪,及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将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及鞭笞不少于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