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5日讯)一对华裔男女涉嫌贩运逾620公斤毒品,各自面对两项贩毒控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30年及鞭笞不少于12下。
来自麻坡63岁被告吴家汉与来自峇株巴辖43岁女被告刘雅倩于今日被警方拘押麻坡推事庭,面对两项贩毒指控。(人名皆译音)

第一控状指出,2名被告于今年6月5日凌晨约12时30分,在麻坡县巴力阿马劳勿的排水沟区域,涉及共同贩运44万3418克甲安非他命(俗称冰毒)。
第二控状指出,2名被告于今年6月5日约凌晨12时30分,在麻坡县巴力阿马劳勿排水沟区域,涉及共同贩运重为18万642克甲烯二氧甲苯丙胺(MDMA,俗称摇头丸)。
两项指控皆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犯罪)同读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死刑或监禁30年及鞭笞不少于12下。
2名被告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均点头表示明白,他们不获准保释,也未委任代表律师。
推事卡蒂妮将此案展延至8月15日过堂,以提呈化学检验报告;此案主控官为雅丝敏副检察司。
据警方调查显示,大马第二区水警情报组与麻坡警区总部肃毒组联手于今年6月5日凌晨约12时30分,在麻坡巴力阿马劳勿地区展开突击行动。
警方根据情报发现该区有数辆车辆及一艘船只行迹可疑,并观察到数人正将疑似毒品的包裹搬运上船,随即上前逮捕两名本地嫌犯,即43岁女子及63岁男子。
(本报刘福来摄)
经进一步搜查后,在船只及轿车后车厢内起获517包疑似冰毒,重约 549公斤;19万1268颗摇头丸及4000个疑似装有液态毒品的电子烟匣。
警方同时充公一艘纤维船及两台引擎;总值高达5715万令吉的各类毒品,相信这些毒品正准备走私到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