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地庭今日宣判,华裔武术教练兼国家武术队前队员黄德辅,被控3年前在一家武术学院猥亵一名10岁女学生罪名成立,遭判监禁13年和鞭笞4下。
地庭法官塔丝宁今早裁定,现年34岁的黄德辅被控一项猥亵女童的控罪成立,并在聆听控方要求重判被告和辩方求情的陈词后,判处他上述刑罚。
法官也谕令被告,需在监狱内接受辅导,并在获释后,被警方监视3年。
《新海峡时报》报导,虽然黄德辅向地庭申请暂缓执行刑罚,但塔丝宁以不存在特殊情况为由,驳回其申请;虽然她可酌情批准被告暂缓执行刑罚,但认为此案没这个必要。

由于黄德辅目前正为另一宗同样涉及猥亵他人的罪案在监狱服刑,因此他今日是身穿绿色囚服出庭受审,并在聆听判决时,神情淡定。
相关新闻 >>武术教练黄德辅 再控4非礼罪他被控于2022年4月13日傍晚7时30分,在吉隆坡旧把生路圣陶沙花园的一间武术学院,作为一名与女童存在信任关系的教练,猥亵当年10岁的女童。
相关新闻 >>年轻队员进步神速 马要5扬威因此,他被控触犯2017年儿童性罪案第14(a)条文(抚摸儿童的身体部位),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6(1)条文(与儿童存在信任关系)下同读。
相关新闻 >>闻鸡起武 全体术立一旦在上述第14(a)条文下被判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和鞭笞,而若在上述第16(1)条文下被判罪成,则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和鞭笞不少于2下。
黄德辅否认有罪后,此案于2024年4月22日在地庭开审,控方为此案举证,传召了8名证人出庭供证。
地庭在控方完成举证后,宣判黄德辅表罪成立,谕令后者出庭自辩,辩方随后传召了包括黄氏在内的3名证人出庭供证。
主控官:
被告不当利用女童 给予武术教练的信任
主控官诺莎琪拉副检察司陈词时指出,地庭应依法重判被告,以反映涉及儿童受受害者的性罪案,是社会大众强烈憎恶的罪行,表明我国司法体系绝不姑息这类罪行。
她说,被告行为侵犯了女童的尊严与贞洁,令受害者承受心理创伤,因此法官应重判被告,以维护受害者的利益及社会公义。
“他不当地利用女童对他作为武术教练的信任,本应是保护和引导女童的人,却反而利用她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她说,作为教练的被告,背叛了被女童信任的身分,因此理应受到严厉惩罚,以起到震慑其他潜在犯罪者的作用。
随后,她也反对辩方要求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
黄德辅的代表律师达兰吉星在替其当事人求情时,则要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宣判被告需从即日起服刑后,达兰吉星表明将在14天内,针对地庭的判决向高庭入禀上诉申请。
新闻背景
来自砂拉越古晋的被告黄德辅,于2007年进入国家武术队,并曾于2009至2010年暂时离队念书,随后于2011年重返国家队,最终于2017年退役。
他在国家队是南拳项目的选手,也是国家武术队前知名女将黄湘琳的弟弟,曾代表我国征战东运会、世界锦标赛以及亚洲锦标赛等大型国际赛事。
警方是于2022年,开始接获黄德辅被指涉嫌猥亵女学生的投报,黄氏于当年5月26日,在布城地庭被控10项猥亵一名13岁少女的控罪。
这10项控罪是指身为教练的他于2022年2月,在雪州加影美华花园的一间住家,猥亵13岁少女,触犯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16(1)条文下同读。
他随后于2022年7月26日在布城地庭,再被加控4项涉及猥亵3名女童的控状,受害者年龄介于10至12岁。
其中一项控状指他于2022年4月13日,在隆市旧巴生路斯里圣陶沙花园的武术学院,猥亵10岁女童,
其中2项控状则指他分别于2022年4月13日在上述武术学院以及当年4月24日在武吉加里尔水泳中心旁泊车场的轿车内,猥亵一名12岁女童。
他也被控于2022年4月2日,在蕉赖斯嘉镇叻玛道停车场的轿车内,猥亵另一名12岁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