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因任期届满而在昨日荣休后,其职位如今将由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哈丝娜暂为代理,直至法院新任首席大法官受委为止。
联邦法院首席主簿署今早发文告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31A条款及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1)(b)和第9(3)条文,哈丝娜暂时将行使和履行法院首席大法官的权力及职务。

东姑麦蒙是于7月2日年满66岁,达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龄,但没获政府延长其任期,而正式退休。
哈丝娜是于1959年5月15日在彭亨州关丹出生,因此她今年已年满66岁,但获政府根据联邦宪法,延长身为法院法官的任期长达6个月,因此将于11月15日退休。
根据联邦宪法第122B条款,国家元首应根据首相的建议和经谘询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后,委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法院法官和上诉庭主席。
第125条款则阐明,法院法官的任期届满年龄是66岁;若获国家元首御准,法院法官任期则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
哈丝娜于2010年5月3日,被任命为高庭司法专员,并于2012年4月4日成为高庭法官。
她于2016年3月21日,获擢升为上诉庭法官,接着于2019年12月5日,升任联邦法院法官。
她于2024年11月12日,取代在去年2月29日荣休的马来亚前大法官丹斯里莫哈末扎比丁,受委出任司法界第三把交椅一职。
曾处理数宗备受瞩目案件
哈丝娜曾处理数宗备受瞩目的案件,其中就包括国家养牛公司(NFC)及其他四造起诉大众银行泄露户头资料的上诉申请案、国防大学(UPNM)学生祖法汉惨遭霸凌致死案的6名被告申请撤销死刑判决案,及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相关案件。
在NFC与大众银行一案中,以哈丝娜为首的三司是于2025年5月26日,驳回大众银行的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于2023年8月30日,裁定该银行违反合约阐明的保密责任后,于2025年6月18日谕令该银行需支付合计9000万令吉的赔偿金。
在国防大学霸凌案中,同样以哈丝娜为首的三司批准了6名被告的上诉,撤销他们的死刑判决,维持吉隆坡高庭处以误杀,监禁18年的判决。
哈丝娜目前也在审理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针对纳吉获上诉庭允许可为要求政府,证实是否有他获准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存在,而入禀司法检讨案件的上诉申请前,驳回纳吉提出的初步反对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