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裁决,撤销高庭指示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针对一名华裔公司董事面对的4项贪污指控,提呈对其辩护有利的案情书面证词文件的谕令。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欣韩查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批准上述由控方提出,要求撤销高庭谕令反贪会准备有利此案被告,即华裔董事拿督斯里沈楚添辩护文件的申请。
哈欣韩查发表裁决时说,高庭在做出有关裁决时出现错误判断,事实上,刑事程序法典第51条文和第51A(1)(c)条文的法律地位有别,不能被视为有同等法律地位。

另两司为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祖阿兹米,以及拿督法依扎嘉马鲁丁。
地庭择定此案6月30日过堂。
沈楚添(54岁)是在2023年5月10日被控索贿1500万令吉,以协助获取内政部属下工程,但他否认有罪。
控状指他于2021年6至7月期间,通过赛阿布扎法兰向Asia Coding Centre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何锦宏索取1500万令吉,作为促使时任内政部长韩查再努丁协助该公司获得内政部属下工程。
沈楚添于2023年7月4日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控方,即反贪会提供有利他辩护的相关书面证词文件,但地庭于同年9月驳回有关申请。
他随后向高庭提出上诉,高庭在2024年3月21日推翻地庭裁决,批准他要求反贪会提供有关文件。
主控官拉艾芝琳、依法西鲁、努鲁琪丝汀、莫哈末阿斯拉夫代表反贪会,沈楚添的代表律师为拿督郑宝德、纪伟伦和罗伟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