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首相高级政治秘书拿督斯里三苏依斯干达澄清,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并没有针对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起诉他企图性侵的民事诉讼,向联邦法院申请民事诉讼豁免,而是寻求法庭阐述类似在任相前面对的诉讼,会否干扰首相履行行政职责。
他指出,将这个问题提交联邦法院审理是正当且合法的,因为联邦法院是国内最高司法机构,有权公正客观地解释宪法。

他是今日发文,驳斥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指首相欲寻求民事诉讼豁免的说法,称该言论误导民众,令人民产生错误观感。
“申请没有寻求任何形式的绝对豁免权。反之,申请所提出的问题是,类似民事诉讼会否影响首相履行行政职责。”
他也说,将这项法律申请与威权主义相提并论是不负责任的。许多尊崇民主的国家经常会讨论到有限豁免权事宜,以平衡国家治理需求与个人的权利。”
“首相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但他也不应成为带有政治动机的法律诉讼目标,以免影响国家行政的稳定。”
他补充,若LFL的指控属实,透明且独立运作的大马司法系统仍可按照事实与法律作出裁决,而非基于观感和媒体压力。
安华之前针对莫哈末尤索夫的民事诉讼,向联邦法院入禀8道宪法问题,要求法院对联邦宪法第39条文、第40条文、第43条文是否赋予他有限豁免权,作出明确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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