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主任再益马烈指出,新加坡当局指他和该团在2年前发表藐视法庭言论,向他们发出有条件警告信,并指该国移民局在他周一(4日)为大马籍死囚卡万星家属提供法律谘询,抵达新加坡实里达机场时逮捕他,当地警方也传召他录供。
再益说,新加坡政府上述行动,属蓄意恐吓和骚扰,并批评该政府滥权,妨碍他履行律师职责,无法及时协助卡万星。
他昨日在面子书上传有关警告信,信中指他和LFL两年前在大马发表言论,足以构成藐视法庭罪;若罪成,可面对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0万新元(约31万6118令吉),或两者兼施。

信函说,据“马来邮报在线”在2020年2月刊登的新闻,再益和LFL针对2名大马籍死囚葛毕和达奇纳慕迪起诉新加坡总检察长,遭当地高庭驳回,发表批评法庭审讯的言论。
据警告信,新加坡警方警告再益和LFL从7月6日起的24个月内,不得涉及任何犯罪行为,否则将被提控。
再益批评新加坡当局宣称有境外管辖权,可对付在新加坡境外发表争议言论的外国人。
他说,新加坡移民局官员没告知理由下逮捕他近4小时,直至周一晚上6时,随后当地警方特别调查组警员发出一张通知书给他,要求他在7月6日到警察大厦报到,且他不准离境,直至警方完成调查。
再益透露,他在警察大厦录供两小时半,直至中午12时30分才获释,但警方当晚8点30分再让他重返大厦,会见特别调查组主任罗伊林(译音),他随后接上述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