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卢布
提起差利卓别灵这个名字,地表上无人不晓。他一顶小帽一撮须,宽松裤子大破鞋的流浪汉形象,已深入民间,嵌入通俗文化,他的名气甚至超越了所有的宗教领袖或政治人物,可谓历史上最著名的人。至于大伙有没有真正看过他的电影作品,却是另一回事。因为卓别灵的作品,大多是黑白片,而且还是默片。当今观众,尤其是新生代,一听到是黑白默片必嗤之以鼻。如果真的是抱这种态度的话,那你就错失了让自己开心的机会,因为卓别灵的许多作品是喜剧的颠峰之作,而且老少咸宜,无地域无文化隔阂。他的电影技巧之完美迄今仍为人称道,他对人性世态了解之通透,也永不过时。

纪录片《真实的卓别灵》(The Real Charlie Chaplin)收录了许多关于他,但现代观众不熟悉的事迹。卓别灵于一八八九年出生在伦敦东区,双亲都是艺人,但父亲在他年幼时和一个歌舞女郎跑了,丢下母亲和两个儿子。母亲因声带受伤无法卖唱,只能藉零星的女红或看护工作攒钱,三人局促在一个小阁楼中,生活非常难苦,经常挨饿,有时还要街头乞讨。后来母亲疯了,被关进精神病院,兄弟则被送去收容所,但那年代这类机构只是藉慈善为幌子的童工集中营。
卓别灵有表演天赋,从小就喜欢扮鬼扮马逗人开心,五岁就曾登台亮相,十五岁就加入综艺舞台表演滑稽节目,这类演出需要灵活的身手和技巧,譬如能从楼梯滚落或挺直倒地却不会受伤等,为他将来的发展打下基础。他在剧团巡回美国演出时被一名专拍笑剧的片厂老板相中,当时片厂的明星跑路,急需替代演员,提供的薪资,是他在剧团的三倍。

不过,卓别灵的电影处女作反应不佳,他可能被炒鱿鱼。情急智生,他跑到服装间,用不称身的衣物胡乱拼凑出一个流浪汉的形象(加一撮须是要让自己显得老成一点,毕竟他才廿多岁)。于是一个明星诞生了!严格来说,差利是他的本名,这个流浪汉的角色则无名无姓,但一般人仍称他为差利。这角色一时风魔全球,出现不少山寨版,版权官司打到乱不在话下。老一辈左派文青熟悉的民歌《拉兹之歌》,就是印度版差利主演的电影《流浪者之歌》的主题曲。
“你是何时察觉到自己出名的?”在一九六六年生活杂志难得的专访中,记者如此提问。他道:“我令纽约停顿。”他指的是成名后首次莅访纽约的盛况,大街一眼望到天际是黑压压的人头,报章头条:“他到了!”(He is Here!)试问现今,谁能有这种气派?
卓别灵当年是全球片酬最高的的演员。他是个完美主义者,不满合约要求必须定期推出新作,于是决定出资兴建自己的片厂,并和数位艺人合创发行公司“联美”(United Artist),保证自己有百分百的创作自由,可以慢工出细活。卓别灵自制自编自导自演,还自己配乐。他导演的方法是他会先示范一次,然后演员必须能照做得一模一样。相信如果可能的话,他还会一个人演完所有角色。

王家卫把菲林当草稿的做法曾令人垢病,其实比他早七八十年前的卓别灵,菲林挥霍得更夸张。首先,他会设定一个处境,然后他和其他演员会一再排练试验,直到产生喜剧效果。不论费时数日或数周,整个过程摄影机都在开动,而且他每一场景一气呵成,尽可能不动用剪接,节奏的精准至关重要。他早期的作品多是一些段子,成立片厂后开始拍剧情长片,炮制出经典如《寻子遇仙记》、《大马戏团》及《淘金记》等。
一九二七年,有声电影诞生了,观众一窝蜂转向,各大片厂纷纷淘汰默片的摄制,其他著名默片明星,如巴斯特基顿,罗劳与哈迪等也开金口说话了。卓别灵不以为然,他认为语言太刻意了,没有表情动作的自然,一意孤行开拍又一部默片《城市之光》。
剧情讲一个流浪汉如何筹钱帮一个失明的卖花女治好眼睛。关键性的一场戏是两人第一次碰面时,她误以为他是有钱佬,而他也意识到她的误会。说来容易,但影片要如何表达才能让观众信服呢?于是这场戏一拍再拍,卓别灵始终不满意,因为这场戏没搞妥,就全盘皆输。于是又一拍再拍,间中改变一些细节,结果还是不行,他就想一定是女主角有问题,就把她炒掉,又试了几个演员,仍然不行,觉得还是原来的女主角好,又要她回来。她趁机狮子开大口,要多一倍的片酬。

这场戏结果拍了近六百天!放眼影史,再奄尖的导演和他比较也嫌粗疏。结果情节是这样的:流浪汉碰到卖花女,跟她买了一朵康乃馨,花不慎掉在地上,她蹲下摸索,他才发现她是盲的。当他在等她找赎时,一个绅士登上路过停著的车辆,碰一声把车门关上,卖花女朝汽车的方向把钱伸出,道:“先生,你的找赎!”但车子已绝尘而去。流浪汉看在眼里,知道卖花女误以为自己是那个有钱佬了,于是蹑手蹑脚走开。在那个年代,只有富人才拥有汽车,有司机的更一定是富豪。
虽说是默片,但解决了影片问题的却是车门关上的那一声“碰!”真是一个精彩的玩笑!
开场得之不易,《城市之光》的结局看来容易,只是卓别灵尴尬一笑的特写,但它却公认是影史最美丽也最感人的结局,看了不哭的不是人。没看过的读者可以借此检查自己是否是人工智能2.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