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19日讯)一名前中学纪律老师,因在2019年猥亵女学生,遭山打根地庭判处监禁7年与鞭笞一下。
地庭法官阿旺克里斯纳塔是在被告莫哈末法依斯(33岁),承认抵触2017年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后,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莫哈末法依斯于2017年7月,在学校的辅导室,猥亵17岁又11个月的女学生。
案情指被告传召受害者到辅导室,然后指示受害者锁上辅导室的门,并叫受害者坐在椅子上后趋前。
被告被指夺走受害者的手机与检查手机,被告问受害者是否曾发生性关系,也问受害者是否想和他发生性关系。
被告被控猥亵,并使到受害者受惊逃跑。
此案主控官是马克肯纳特,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哈密依斯迈。
辅导室内猥亵女学生 前纪律老师坐牢7年鞭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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