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3日讯)士拉央市议会执法助理于3年前向一家公司,索取和收取5500令吉贿款,以让该公司获得年度临时准证,他今日被控6项索贿和受贿罪名时,否认有罪。
被告是37岁的菲道尔斯,他被指收取“Yip Chee Seng and Son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叶国军(译音)的5500令吉贿赂,以帮助该公司获得年度临时准证,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贿赂),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4(1)条文下判刑。
此外,被告也被控向同一个人索取5500令吉作为报酬,以帮助该公司达到上述目的,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4(1)条文下判刑。

一旦在上述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款的5倍,视何者为高。
此外,被告在3项交替控状下同样表示不认罪,根据此控状,被告向与他公务有关的人士收取5500令吉贿款,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所有的罪行皆于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11月12日期间,在莎阿南一家银行进行。
法官罗兹拉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命令被告提交护照给法庭,和每个月到临近的反贪会报到。
法官定此案于2月15日过堂,以让被告能委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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