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6日讯)巴生高庭今日推翻地庭早前的一项裁决,裁决雪州政府、州公共工程局局长及大马气体有限公司(Gas Malaysia Bhd),无需对一名摩哆骑士于2018年的跌倒受伤事故中,承担责任。
法官拿督斯里沙姆斯巴里指出,起诉人凯詹德兰未能证明,所撞上的是属于马来西亚气体有限公司的一堆铁管,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表明管道与事故有关,包括诉方摩哆的任何碎片、管道的损坏情况或摩托车上的痕迹。
“凯詹德兰的案件有许多证据漏洞,例如将事故地点定在瓜雪至拉旺路19.7公里处,警方报案记录却显示18.7公里处,报案记录也是在2个多月后才提交,削弱了可信度和说服力,同时没有证据显示凯詹德兰有任何认知或精神障碍,导致他无法更早提交报案纪录。”

他说,凯詹德兰声称到达现场并将他送往医院的朋友马尼马拉,却未传唤后者为证人,以证实管道的存在和位置。
他指出,调查官也证实,管道上没有凹痕或划痕,现场没有摩哆残骸,凯詹德兰的摩哆也没有任何与管道碰撞的痕迹。
“虽然法庭对原告表示同情,但是这种同情本身并不能作为法律证据,由于缺乏确凿证据证明,存在违反职责的行为或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不能将责任归咎于上诉人。”
据报导,凯詹德兰是于2018年7月15日凌晨2时10分,骑摩哆从八丁燕带的住家,前往依约哥打布特里的工作地点时,在瓜雪至拉旺路的一个拐角处,由于一辆罗厘从后方超车,迫使他偏离车道,结果撞上了路边废弃的管道,这些管道没有警告标志也没有监管。
意外导致致凯詹德兰身受重伤,左腿膝盖以下截肢,因而起诉雪州公共工程局局长和雪州政府,指控他们疏忽大意,未能确保道路对公众使用者安全,并将马来西亚气体有限公司列为诉讼对象,声称事发时管道处于该公司的控制、监督和保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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