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涉嫌撞后逃酿成摩哆骑士当场毙命的印裔宝马轿车司机,警方即将从危险驾驶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改援引谋杀罪名调查。
吉隆坡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莫哈末占祖里助理总监今天指出,警方已接获副检察司的指示,改援引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调查肇祸司机。
“警方今早向法庭申请延扣嫌犯,直至完成提控程序。”

上述夺命车祸于昨天(5日)早上6时,在敦拉萨路靠近吉隆坡中央医院附近的路段发生;案发时,巫裔青年骑着摩哆行驶在左车道,随后被一辆车子追尾,造成青年连带摩哆重摔至地面,肇祸司机没有停下车子上前施救,而是直接驶离现场。
肇事印裔男司机(30岁)于案发当天傍晚6时30分,前往隆市交通警局自首。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原本被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如今改成谋杀罪名后,原本罪成者面临不少于5年和不超过10年的监禁,以及不少于2万令吉和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如今一旦罪成,则可判死刑,或监禁30年至40年;若未判死刑,另须鞭笞不少于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