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口17日讯)政党人士质问,若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端姑慕里兹的被褫夺王位宣言确实从今年4月19日起生效,森州立法议会为何还能在6月5日获得解散?
土团党非巫裔臂膀组织代主席沈志文针对褫夺王位宣言的生效日期及相关程序提出质疑,要求厘清有关决定与州议会解散之间的法律关系。
沈志文今日在面子书上发文指出,若有关褫夺王位的决定确实从4月19日起生效,那么就必须厘清,在有关日期之后,森州议会于6月5日获得解散的法律依据。
此外,他也针对森州务大臣拿督依斯迈拉欣于8月3日签署有关宣言一事提出质疑,即如果州务大臣在8月3日的签署,是完成有关宣言所必须的程序,那么有关宣言是否能够追溯至4月19日生效?
“如果州务大臣在8月3日的签署,是完成宣言所必须的程序,那么有关宣言是否能够追溯生效?”
他指出,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条,有关程序并不只是要求州务大臣签署文件,而是规定必须由合法的酋长进行全面及完整的调查。
因此,他质疑,若无法证明第10条所规定的程序已完成,那么仅凭大臣的签署,是否足以确认有关宣言具有法律效力。
他进一步询问,若有关宣言是在较后日期才完成,那么一份于8月3日签署的文件,是否能够对4月19日前后的事件产生追溯性的法律效力。

沈志文认为,这些疑问涉及4月19日至8月3日期间州内各项宪政机构及政府行动的法律地位,包括6月5日州议会解散一事。
他说,随着目前的最新发展,州政府据报认为4月19日的褫夺王位宣言有效,而大臣于8月3日签署有关文件则完成了相关程序。
不过,他认为,这也进一步带出大臣签署日期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以及在褫夺王位程序正式完成前,各项宪政机构行动的法律依据等问题。
他因此要求进一步厘清有关褫夺王位宣言的宪法依据、所需程序,以及相关日期之间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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