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9日讯)一名甫因破门行窃罪服刑出狱数月的25岁青年,又被控强奸一名14岁少女,今日在法庭上否认有罪,获准以9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25岁被告莫哈末诺哈菲兹,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被控于今年7月12日凌晨2时至3时之间,在居銮县新邦令金腾达花园(Taman Bahtera)一户民宅,强奸一名年仅14岁的少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指出,被告此前刚因破门行窃罪入狱两年,数月前才出狱。
被告对此表示不认罪。

控方副检察司迪雅娜以案情严重为由,向法官建议将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并附加条件包括禁止被告接触受害者、证人及家属,以及被告每月须到警局报到。
惟辩方求情指被告需独自抚养4名弟妹、照顾患有残疾的父母,并管理园地,请求法官从轻发落及降低保释金。
法官依米丽雅经考量后,批准被告以9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谕令被告及其亲友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WhatsApp等通讯软件接触受害者、证人及其家属,违者保释金将被没收并另行被控。被告也须在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到住家所属警局报到,直至案件审结。
法官择定10月8日进行案件文件提呈及续审。
(本报刘福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