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8日讯)一名男子承认两年前在斗湖机场贩运近7公斤冰毒,今日被高庭判处终身监禁和鞭笞12下。
被告许贤康(译音,31岁)原定今日起接受为期4天的审讯,但他选择向司法专员史蒂芬里迪克斯认罪。
里迪克斯随后判处上述刑罚,刑期从被捕日2024年7月30日算起。
被告被控于2024年7月30日下午12时30分,在斗湖机场航站楼抵达大厅贩运6968.6克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鞭笞不少于12下。
根据案情,一名关税局官员在乘客检查处发现被告形迹可疑,随后指示被告将黑色行李箱放进扫描器进行扫描。
扫描器检测到可疑图像,经检查发现行李中装有疑似冰毒的蓝色包装袋。
本案由关税局副检察司阿里夫提控,被告代表律师为田薇薇安(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