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证券监督委员会在一宗民事诉讼中所获的高庭庭令,冻结商人拿督黄世凯、其母亲郑秀华(译音)及他们所拥有的Wong SK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总值1亿6922万令吉的资产。
以现为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拉温德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黄世凯、郑秀华及Wong SK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寻求撤销上述庭令和临时资产冻结令而入禀的上诉申请,并谕令他们需向证监员会支付一共20万令吉的堂费。
另2名上诉庭法官包括拿督朱家升和拿督沈大卫。

沈大卫通过视讯会议软件“Zoom”宣读三司的判决时指出,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360条文,高庭有权批准证券监督委员会单方面寻求获得冻结所有上诉人资产的临时庭令,也可在聆听双方的陈词后,发出正式禁令给证券监督委员会。
他说,三司认为高庭法官在此事上,援引正确的法律原则,并妥善地行使酌情权;上述法令条文,是让法官在民事诉讼审结前,禁止上诉人处置或处理他们的资产。
“我们认为,此案存在表面证据,显示上诉人共同及各别违反了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179条文,并从欺诈行为中获取至少5600万令吉的非法赃款,因此高庭根据该法令第360(2)条文,发出临时禁令(冻结资产)是恰当的。”
证监会在民事诉讼中,主张上述答辩人策划了一项”计划”,意图诈骗上市公司华明包装,导致该公司蒙受约5600万令吉的损失。
证监会主张,华明包装于2013年至2015年,透过3次筹措资金的计划,共筹集了约6800万令吉资金,这笔钱原本是要支付供应商及提升公司的厂房生产线,但其中大约5600万令吉的资金,最终流入与上诉人有关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