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5日综合电)台湾竹联帮弘仁会成员陈男等人涉胁迫未成年少女从事性交易,少女逃跑被抓回后,遭陈男等人拘禁以烟蒂烫身还强迫吞食烟蒂凌虐。新北地院日前认陈男犯17罪,累积刑度达152年6月。
根据判决书,竹联帮弘仁会三峡分会会长陈昊恩平日在新北三峡经营文身店,2023年7月间以欠债得赚取赎身款项、给付租金为由,胁迫未成年女子进行性交易,并从少女每日1万台币(约1268令吉)的性交易报酬中,抽走7000台币(约888令吉)与简男瓜分,仅留3000台币(约380令吉)给少女。
同年7月25日,少女不愿再从事性交易,当天接客结束后带着1万台币逃跑,陈昊恩发现后心生不满,指示其他人将少女带回文身店,由成员简辰翔及妻子陆女等人以镇暴枪装BB弹及玻璃弹射击少女,持烟蒂烫其身体并强迫吞食,又殴打头部、甩巴掌,警告少女不能再逃跑。
少女之后被迫持续接客,2023年8月间因不堪承受再度逃离文身店,但随即又被强行带回,陈男、简男、陆女等人先将少女捆绑在铁椅上并褪去衣物,持西瓜刀刀背划过少女皮肤、再持热熔胶条殴打,并轮流持烟蒂烫身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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