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日综合电)香港《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将于下周五(31日)正式生效。
该条例允许具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自主决定,在病情转差、失去精神能力时,于特定条件下拒绝接受“维持生命治疗“,当中涵盖心肺复苏术、输血产品及化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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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3日综合电)香港《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将于下周五(31日)正式生效。
该条例允许具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自主决定,在病情转差、失去精神能力时,于特定条件下拒绝接受“维持生命治疗“,当中涵盖心肺复苏术、输血产品及化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