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日综合电)台湾一名女子小璇(化名)被指控介入男子阿清(化名)的婚姻,为捍卫自身清白,她将阿清传给她,与另一名女子的激战裸照传给其前妻,未却因阿清误给主管电话,阴错阳差下传到主管的手机里,让阿清顿时脸面无光,气得以涉嫌妨害性隐私及不实性影像罪向小璇提告。
台中地院日前审毕,法官认定是阿清自己传错电话号码给小璇,最终判定她无罪。
判决书指出,小璇为澄清自己并非介入他人婚姻的小三,特意将阿清在交友软体上传送他与另名女子裸露生殖器激战的画面下载组合,并传给阿清的前妻自证,然而过程中发生误会,这张照片竟意外传送给阿清的公司主管,他得知后勃然大怒,愤而向小璇提告。

小璇辩称,自己主观上绝对是要传给男方前妻澄清,根本不知道接收者是男方的主管,“我只是要证明那人不是我。”法官检视相关证据,才知道是阿清自己将公司主管的电话号码标注为前妻后传送,甚至设定为公告,这才导致小璇产生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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