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选举委员会将根据联邦宪法第13附表第一部分,阐明的选区划分原则考量和研究,在西马半岛和沙巴何时启动选区划分检讨工作。
她说,目前还在处于研究阶段,而选区划分只能距离上次划分满8年后,或涉及国会下议院或州议会的议员人数法律修订生效后,方可进行。
阿莎丽娜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方式回答公正党士基央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扎丽哈的提问时说,西马、沙巴和砂拉越的选区重新划分检讨,已届满法定的8年期限。
她说,在砂拉越方面,选委会目前正处于拟定该州选区划分建议的最后阶段,之后将按照联邦宪法第13附表第二部分规定,在近期公开展示有关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