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国会将透过成立一个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在检察司任命程序的监督与制衡机制中发挥重要作用,包括审查检察司候选人名单。
她说,负责审查律检分权修宪法案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也已同意,在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SPKP)提交候选人名单后,上述委员会将审查,包括评估与提出意见,是否推荐有关候选人。
“透过这种权力分散机制,首相及内阁不再涉及任何检察司的任命事宜,以避免政治干预的影响。”
阿莎丽娜今日在媒体汇报会上说,为尊重权力分立原则,国会将拥有完全的自主权,透过议会常规及随后制定的联邦法律,决定履行其职责的方式与程序。

她希望,朝野国会议员都能支持这项制度改革努力,表明这项改革并非针对任何一方,而是为了国家利益。
同为特委会成员的公正党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说,将国会设为监督机构的做法,符合联邦宪法第62(1)和第83(3)条款的规定。
“我们的重点在于透明度。通过特委会,国会可审查每名候选人的资格、有点及能力,之后再将审查结果交给SPKP,并在SPKP谘询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后,呈交给国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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