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卫生部指出,尼古丁袋受毒药法令管制,未经授权者在网上售卖尼古丁袋属于违法行为。
卫生部说,尼古丁袋常被卖家宣传为吸烟的替代品,但这类产品在毒药法令下被列为C类毒药,销售或供应仅限于获授权人士,例如持牌药剂师或注册医生。
卫生部指出,当局将在审视后采取执法行动,包括评估相关产品及网上的销售声明是否违反监管规定。
根据《星报》报导,卫生部疾病控制组及药品执法组说,尼古丁袋的零售供应只允许作为个人的配药用途,未经授权人士通过网上或其他渠道售卖或供应尼古丁袋皆属违法。
该部解释,含尼古丁产品不得公开售卖、供应、宣传或营销,除非符合现有法律规定。
根据该报早前报导,尼古丁袋在网上几乎不受限制地出售,消费者组织也担忧学生因价格便宜,而在网上购买这类产品的情况。
卫生部指出,任何声称尼古丁袋或其他含尼古丁产品“不会致癌”、“非致癌”、“安全”、“无害”或健康风险较低的说法,都必须有充分科学证据支持,并符合法律规定。
该部补充,尼古丁是一种会令人上瘾的物质,可能导致依赖性,尤其是儿童、青少年及非使用者。
针对某个在网上售卖的尼古丁袋品牌,卫生部说,经审查发现,该品牌在网上宣传及销售的产品含有不同浓度的尼古丁,可能抵触1984年药品及化妆品管制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