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日讯)一名年约五旬男子开车尾随一对夫妻一段路程后,突超前拦截两人的车辆,并朝二人喷射催泪喷雾,动机不明。
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雅丁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这宗伤人案是于昨日傍晚6时,在芙蓉新城某餐厅前面发生,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24项条文(持危险武器伤人)或1958年危险武器、爆炸物及侵害性物品法令第6(1)条文(在公开场合持有危险武器)调查此案。
他说,女受害者(49岁)与丈夫的脸部遭催泪喷雾攻击后,眼睛登时感到强烈刺痛和搔痒,马上前往芙蓉端姑惹化医院接受治疗,事后据实向警方投报。
“女受害者报案时坦承已将嫌犯干案的整个事发过程拍录下来。”
他说,女受害者为一名商人,并声称她与丈夫根本不认识嫌犯,事发时,她与丈夫开着车驶至芙蓉新城一间超市前面时,发现嫌犯的汽车就在后方,并一路尾随。

“直到受害者二人驶至附近的餐厅前面,原在后方的嫌犯汽车突然超前截住夫妻俩的去向,嫌犯接着下车试图挑衅二人,随后打开后车门拿出催泪喷雾朝着二人脸部喷射,导致二人眼睛受伤。”
莫哈末雅丁指出,警方接获投报后迅速根据可靠情报,于同一天晚上11时45分,在嫌犯住家将其逮捕归案。嫌犯已于今日上午被带到芙蓉法庭申请延长扣留。
“初步调查显示,嫌犯拥有3宗毒品前科,其尿检结果则呈阴性反应,警方在场扣押相信是嫌犯用来干案的工具,一瓶美国制造,印有‘Police’字样的黑色催泪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