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马25日讯)一名宗教老师今日面控4项控状,包括性侵犯两名男童以及制作淫秽图像,惟他皆不认罪。
被告莫哈末法伊斯南里(31岁),在推事赛法立面前聆听控状后,对所有罪名表示不认罪。

根据第1与第2项控状,被告被指于5月9日下午1时10分至傍晚5时之间,在日里的一所宗教学校内,性侵犯一名8岁男童。
第3与第4项控状则被告则于2025年5月在日里的一处住宅内,对一名6岁男童实施身体性侵犯,并拍摄该男童的儿童色情照片。
前3项控状是根据2017年儿童性侵犯法令第14(a)条文提控,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4条文下惩罚。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并可另加鞭笞。第4项控状是依据该法令第5条文提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30年监禁,以及至少6下鞭笞。
本案检控官是西蒂艾莎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再阿都阿兹。
被告不准获保释,案件将于6月1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