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不满罗厘司机欲超车,火爆男多次在快速公路试图超车,还在交通灯前和父亲一起下车爆粗辱骂司机,之后甚至出拳、挥伞猛砸罗厘挡风玻璃和侧镜,昨日被判坐牢10天。
被告纳兹尔(52岁)承认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罪状,他所面对另一项恶作剧罪行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调查揭露,2024年10月23日午夜12时30分,任职送货员受害人正驾驶罗厘,沿武吉知马路往中央快速公路方向行驶,被告轿车则行驶在隔壁车道。
期间,受害人试图转换至被告车道,坐在被告车内82岁老父顿时怒火中烧,开始指手画脚并朝受害人破口大骂。

《新明日报》报导,双方驶入快速公路后,被告仍紧追不舍,在罗厘前后左右反复切换车道,受害人最后加速离开。
岂料冤家路窄,2人在实里达西连路与义顺水坝交界处狭路相逢。眼见交通灯已转红,被告与父亲随即下车冲向受害人兴师问罪。
两人对着受害人狂飙脏话,被告则边骂边朝罗厘挡风玻璃和侧镜挥拳,也用雨伞击打,导致挡风玻璃出现蜘蛛网状裂痕。受害人吓得不敢下车。
受害人在罗厘内拍下视频,随后报警。他也在交通灯转绿后驶离,避免和被告发生进一步冲突。
控方指被告曾因欺骗,及提供假消息坐牢。
据报道,被告曾是一名警曹,于2008年和同事串谋向警署诈领1000元(约3087令吉)失款。被告当时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坐牢4个月。
被告闻判后当庭要上诉
控方指被告是路霸,为了小事而发火,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被告闻判后当庭要上诉。
控方指出,被告本可选择不再与受害人纠缠,却在两人狭路相逢时,执意下车对质并干案,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2周。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则说,被告已主动为613元5角(约1894令吉)维修费做出赔偿。
她称,事件没有危害到其他公路使用者,被告也没有和受害人有肢体接触,对罗厘造
成损坏亦不算严重,恳求法官考虑从轻发落,仅判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