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指出,现有用于监管非政府组织向公众筹集资金的机制,应由政府重新检讨,因为相关资金被滥用和挪用的案件有所增加。
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峇基向《每日新闻》指出,因此应建立一个更有效的机制,以确保对向公众筹款的非政府组织接收资金的监督体系和程序,能够更严格执行。
他说,当面对巨额资金时,有些人很容易失去判断力,不论其背景如何,甚至包括宗教领域的人士也不例外。
“因此,我们希望看到一个更健全的制度,以遏制并监督这些组织所接收的资金流向。”
阿占峇基说,加强相关系统和专门机制非常重要,以确保非政府组织所接收的每一笔捐款或资金都能够被透明且诚信地监督。
“非政府组织不能随意使用所筹集的公众资金,也不能自行制定规则来决定如何使用这些资金;它们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两名宗教司昨日呼吁制定一项更严格且更具包容性的新法律,以应对非政府组织的不当行为,包括带有伊斯兰宗教性质、且日益令人担忧的组织。
宗教司强调,那些利用宗教牟利的群体应受到政府更严厉的对付,因为执法当局所揭露的欺诈行为已经达到相当大的规模。
其中,吉兰丹州宗教司莫哈末苏克里指出,涉及“借宗教之名牟利”的不当行为和欺诈不可任其蔓延,政府有必要通过新的法律条文立即加强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