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专家建议,国家元首未来需先与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协商,再任命新任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
大马国际伊斯兰大学(IIUM)国际伊斯兰思想与文明研究所(ISTAC)国家法理学与伊斯兰教法学创办人拿督旺阿末弗兹说,若未来对联邦宪法做出修订,可将上述建议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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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马来西亚前锋报》指出,有关任命应考虑由一个高度廉正的独立机构所提呈的候选人名单。
“如果要修订宪法,我建议国家元首与马来统治者协商后,并考量一个具高度廉正的独立机构所提呈的名单,做出有关委任。”

旺阿末弗兹也说,虽然国家元首行使行政权时需依据建议行事,但这并不意味陛下不能在与首相达成共识下,提出候选人。
他认为,应正面看待国家元首的御谕,表明这符合陛下的就职宣言,尤其是当前面临信任危机的情况下。
他补充,陛下与首相之间保持密切关系十分重要,以便双方能依据联邦宪法第40(1A)条款,相互提供建议。
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早前谕令,将遴选新的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以领导反贪会,并强调任何一方都无需将此事政治化。
而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也在昨日将人选名单提呈给陛下,表明该名单涵盖具资格领导国家反贪机构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