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2日讯)来自不同公司的3名公司董事及女销售员,各因涉嫌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虚假资料文件,欺骗申请就业赋能2.0计划的奖掖,今日在甲市爱极乐地庭面控,皆否认有罪。
首3名被告被指向社险代理人提供以公司名义,填写的“就业赋能2.0雇员确认表格”,以加在社险就业赋能计划的奖掖申请中。
首被告亨利拉纳伊克(45岁)被控4项于2024年5月10日,在甲市峇株安南默迪卡再也花园公司内犯下罪行的控罪。



次被告许凯伦(译音,40岁)被控于2024年6月14日,在榴梿洞葛卡沙花利乌达马花园犯下相同罪行。
第3被告颜培杰(译音,32岁)则面对2项控状,于2024年5月27日及31日在甲市哥打沙班达商业区犯案。
3人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第24(2)条文下受罚。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面对不少于虚假或错误事项总额或价值5倍的罚款;若有关虚假或错误事项可估值或涉及金钱,则罚款至少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另一方面,林雅美(译音,58岁,销售员)则面对4项协助亨利提供虚假文件给社险代理人的控状,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反贪会的莎丽娜法哈娜副检察司要求4人交出护照,及每月到附近反贪会报到。
吴焕文律师代表亨利,另3人没代表律师,皆以负担家庭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
地庭法官罗哈杜阿克马批准亨利以1万5000令吉、许凯伦9000令吉、颜培杰1万3000令吉及林雅美1万5000令吉保外,案件定9月14日过堂。
(本报郑素瑾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