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一名曾任职汽车喷漆工人的华裔男子,被判5年前在柔佛州一间民宿单位,多刀刺死华裔民宿业者的谋杀罪成和监禁30年及鞭笞12下的判决。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曼为首的三司,今日在聆审现年41岁的上诉人卢健彬(译音)为寻求推翻新山高庭于2024年2月,判处他谋杀罪成和上述刑罚而入禀的上诉案件后,一致驳回其申请。
另2名法官是拿督哈雅杜阿克玛和拿督莫哈末拉兹。

莫哈末拉兹宣判时指出,上诉人无法证明高庭在判处他谋杀罪成的判决中犯错,他在此案用刀刺伤死者的胸部和腹部,导致后者伤重身亡。
他说,杀人动机不是控方在谋杀案中一定要证明的元素,反之只要控方证明上诉人有致伤死者的意图,而有关伤势可令死者毙命就已足矣,因此三司认同控方主张上诉人的上诉案件没理据。
卢健彬被控于2021年3月7日下午3时30分,在大古来城宾南路的一间民宿单位,谋杀当年78岁的死者符炳文,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介于30至40年和鞭笞最少12下。
主控官莎鲁拉塔副检察司今日代表作为此案答辩方的控方陈词时指出,第12名控方证人,即上述民宿单位的一名女租户曾于案发当天,在民宿单位的楼梯见到卢氏和死者一起上楼。
“这名证人供称那名男子(鲁氏)说‘全部人都要骗人’,死者则促请证人远离该男子,因为他醉了,2名男子之后一起上楼(到民宿单位)。
”随后,证人听到好像吵架的声音和喊叫声,接着上楼,并在楼梯看见被告手持一把沾满血迹的刀从楼上走下来。”
主控官指出,验尸结果显示死者身上共有16处伤势,当中包括7处被刀捅伤,其中3处为致命伤,即胸部和腹部分别被刀刺伤的1处和2处伤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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