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上诉庭定于4月6日审理,一马发展公司(1MDB)与其他10家公司针对高庭早前裁定,禁止他们申请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的资产冻结令时,使用一份宣誓书提出的上诉。
罗丝玛的代表律师拉詹接受“马新社”询问时证实,审理日期已在此前的审前会议中确定。
他补充,他今日也在副主簿官诺拉吉雅面前,进行另一个审前会议,以确保所有文件齐全。
去年11月10日,吉隆坡高庭拒绝批准一马公司与相关公司,依据新加坡籍设计师沙布南的宣誓书,对罗丝玛提出资产冻结令申请。
起诉人曾寻求法庭采纳该宣誓书,以加强他们申请冻结罗丝玛资产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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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1MDB,另外10家公司有5家是1MDB的子公司,分别是1MDB Energy Holdings Limited、1MDB Energy Limited、1MDB Energy(Langat)Limited、Global Diversified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列为第1至6起诉人。
第7至11起诉人则是Affinity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 Limited、Alsen Chance Holdings Limited、Blackrock Commodities(Global)Limited、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 Limited及Brightstone Jewellery Limited。
他们寻求法庭谕令,向罗丝玛索赔高达3亿4601万489美元(约13亿8200万令吉)或法院认为适当的金额;并寻求法庭宣判,前6名起诉人拥有对罗丝玛奢侈品的合法所有权。
诉讼最初将罗丝玛和沙布南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然而在去年4月,一马公司及其他10造撤回对沙布南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