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0日讯)四年前因为疏忽照顾导致15个月大婴儿死亡,芙蓉地庭法官今日宣判保姆被判处监禁1年及罚款1万5000令吉。
芙蓉地庭法官N.卡那杰瓦里下判后指出,41岁的被告凯努妮莎需即日起服刑,若未能缴付罚款,则须面对额外监禁4个月;此外,被告在服刑后获释,还需在6个月内完成48小时社区服务,以及缴付5000令吉的行为良好担保金(无需抵押),为期1年,担保人必须是其家属之一。
此案的主控官为古哈雅蒂,S.卡薇塔则是被告的代表律师。
被告面对的控状,指她于2022年2月22日中午12时30分,在达城一间托儿中心,在照护15个月大的小死者期间,涉嫌以可能导致婴儿遭受到身体伤害的方式,最后构成疏于照顾,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罪成者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或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验尸法官拿汀苏丽达于2024年7月31日的裁定结果,小死者诺拉妮雅(希法)于2022年在上述托儿中心的摇篮中被发现昏迷不醒,死因为颈部受压。
法官苏丽达认为,死者的死因并非意外,而是由于保姆(被告)将其独留在摇篮中,造成死者悬挂在其中而陷入昏迷不醒。
死因验尸庭讯是从2022年9月22日展开,过程共传召了28名证人出庭作证,包括死者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