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9日讯)华裔咖啡店帮手因偷窃女性内裤,今日被控上法庭,此案展延至4月13日过堂,而被告因无法缴付2500保释金,暂被送至改造中心。
28岁的被告黄永兴(译音),在本地一家咖啡店当帮手。
他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控于昨日上午约11时30分,在峇株巴辖县永平卫星市的一户民宅,偷窃一名女性的白色内裤。
他因此在刑事法典379条文(偷窃罪)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报案内容,一名54岁的妇女看到一名陌生男子从住家外的衣架上取下女儿的内衣,并将内衣放入一个袋子中。

受害者就此事前往报案后,警方在本地一家杂货店前逮捕被告。
今日推事庭上,基于被告不谙以马来语读出的控状,承审推事阿伦诺瓦达将此案展延至4月13日过堂,以决定是否决定需要华语翻译员,并允许被告以2500令吉保释判处被告罚款2500令吉。
但被告因无法缴付2500令吉保释金,最后被送往新山改造中心扣押。
此案主控官是菲道尔鲁斯兰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陈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