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印裔牛商于10年前致伤一名男子,并导致对方死亡,今日在甲市爱极乐法庭承认修改的误杀控状后,遭判监禁7年。
被告马哈斯华仁(40岁)是在法庭通译宣读控状后,在地庭法官罗哈杜阿克马面前直认不讳。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6年5月22日晚上10时30分至5月23日上午9时50分之间,在野新士兰达兑斯水坝附近的油棕园林区,在有可能造成他人死亡情况下,致死马尼古马死亡,被告因此犯下不构成谋杀的过失杀人罪,触犯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监禁30年及罚款。
主控此案的拉菲雅依查蒂副检察官要求法庭判处相称刑罚,并指死者的离世,对其家属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丹尼尔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自2022年3月3日起被扣押至今,且需负担4名子女的生活,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法官判处被告监禁7年,刑期从被告被捕之日起算,即2022年3月3日。
较早前,被告与另7名男子以谋杀罪名被控上亚罗牙也法庭,不过,另7名男子随后被转为证人,被告于2022年再次被控。
(本报郑素瑾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