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6日讯)37岁华裔厨师今日在交替控状下,承认持有110.02克甲基安非他命(冰毒),被判处10年监禁,逃过死刑。
被告洪维永(译音)原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条文下面控,并可在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定罪,在此条文下刑罚为强制判处死刑。
法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2条文,改以交替控状,被告今日在麻坡法庭改口认罪。

交替控状指出,被告于2022年1月18日下午约2时30分,在柔佛麻坡沙礼路丽雅花园一间民宅后方,被发现持有110.02克甲基安非他命(冰毒)违禁药物。
被告辩护律师S.塞尔万德兰为当事人求情时,恳请法庭从轻发落,强调其当事人已对此事深感懊悔,并承诺不会再重蹈覆辙。
麻坡高庭司法专员卡利亚纳古马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判监处10年监禁,刑期从2022年1月18日被捕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