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5名在吉隆坡富都路一带随手乱丢垃圾的人士,今日被判扫街和洗公厕,必须履行4小时的社区服务。
大马固体废料管理机构指出,5名被罚者年龄介于26至59岁,其中4名为大马人,另有1名外籍人士。
“他们因在富都路一带乱丢垃圾,违反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672法令)而被处罚。”

该机构今日发表文告说,每名违规者需履行4小时社区服务任务,并须在法庭下达命令起的一个月内完成。
文告指出,法庭判处是一种替代性惩罚措施,强调改造和教育,确保违规者增强责任感,并提高公众对保护环境清洁重要性的认知。
文告强调,在执行社区服务任务期间,违例者会被安排在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工作,包括清扫周边环境、捡拾垃圾、清理沟渠,以及清洗厕所等。

文告提及,此次行动是相关条例自1月1日落实以来,在吉隆坡进行的第2轮社区服务令行动。
第3轮社区服务令行动会在3月28日进行,预计有119名来自全国落实672法令州属的违规者被罚。
文告补充,为确保遵守标准作业程序,执法员会密切监督每轮社区服务,重点关注安全和执行程序的合规性。

“违规者在执行任务时,还将获得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安全背心和口罩。”
发出1002违规通知书
大马固体废料管理机构已在7个接纳672法令的州属,发出共1002份违规通知书,涉及789名本地公民和213名外籍人士。
其中,联邦直辖区4个分局发出了210份违规通知书,涉及122名本地公民和88名外籍人士。
文告强调,该机构将持续加强执法行动,确保公共卫生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