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2名新加坡籍男子因在公共场所乱丢烟蒂,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并俯首认罪,各被判罚款1000令吉,以及须履行6小时社区服务。
2名被告同为38岁,分别是林胡申及陈文豪(皆译音),今日在庭上待通译员以华语宣读完控状后,在法官拿督仄万再迪面前认罪。
他们分别从事建筑师及项目经理工作,法庭谕令他们须履行共6小时的社区服务,即每日2小时,并须在6个月内完成。
同时,两人也分别被罚款1000令吉,若未能缴付罚款,须以监禁一个月作为替代刑罚。
控状显示,2人被控于今年1月3日,上午11时至11时11分左右,在KSL综合商场门口前乱丢烟蒂,上述行为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与公共清洁管理法令第77A(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77B(1)条文下施加社区服务令。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附加不超过12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上述案件由固体废料与公共清洁管理机构检控官鲁比亚负责检控,2名被告均未请律师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