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7日讯)曾当霸王车司机的六旬华裔阿伯,因雇用两名无准证的印尼籍女子甚至指示从事卖淫活动,被控上法庭认罪后,但没钱缴罚款而说“我要坐牢,我没钱付罚款”,最终被判坐牢3个月。
61岁的被告黄天祥(译音),曾当过霸王车司机。
他昨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控于今年2月10日凌晨约2时30分,在峇株巴辖县永平新港一间屋子内,雇用两名分别为33岁和34岁,没有准证的印尼籍女子。

被告因此触犯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1)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坐牢最高12个月,或罚款每名外劳不超过15万令吉。
被告认罪后说“我要坐牢,我没钱付罚款”(Saya nak penjara, saya tak ada duit nak bayar(denda)”。
在听取被告在华语通译员做出的供述后,推事事阿伦诺瓦达判处被告坐牢3个月。
此案主控官为莎丽法娜塔莎副检察司,被告的律师则是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诺玛哈妮。
根据案情,警方接获情报指在一间屋子内进行卖淫活动,于是展开突袭行动逮捕正与顾客在一起的两名印尼籍女子。经过移民局的调查,发现这两名印尼籍女子违反社交访问签证的规定。
这两名印尼籍女子早前已被判刑,每人各被罚款5000令吉,但因两人无法缴付罚款,目前正在居銮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