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代表律师蓝吉星形容,首相署前部长兼大马进步党主席瓦塔慕迪入禀法庭挑战安华当选打扪国会议员及被任命首相职之举,是多管闲事。
蓝吉星今日在高庭陈词时说,瓦塔慕迪不论作为纳税人、公民或政党领袖,都没有法律地位提出诉讼。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18条款,只有打扪选民有权通过选举诉讼,挑战安华于2022年胜选打扪国会议员的资格。
“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这类挑战必须在选举结果正式公布后21天内提出。”

“本案中并没有提起任何选举诉讼,瓦塔慕迪针对安华提起的诉讼纯粹是多管闲事。”
瓦塔慕迪代表律师卡迪葛山山姆甘说,安华获得特赦一事并无争议,但特赦并未明确规定,豁免安华5年内不得参选的禁令。
因此,他促请法庭驳回安华提出撤销诉讼的申请,并聆审此案,因此事涉及宪法问题,需法庭裁决。
他说,法官也可将瓦塔慕迪提出有关关于特赦和豁免5年禁令问题,移交联邦法院裁决。
代表总检察署的联邦律师沙列胡丁作为“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也采纳蓝吉星陈词。
法官陆意清择定3月18日下判。
目前是执业律师的瓦塔慕迪于去年8月14日兴讼,以安华在2022年,本应不具参选第15届全国大选的资格为由,寻求高庭宣判安华上阵打扪国会议席后胜选结果,并受委首相一职的任命违反联邦宪法和无法律效力。
瓦塔慕迪在宣誓书中,主张时任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在2018年5月16日全面特赦安华的谕旨,没根据联邦宪法第48(3)条款,阐明撤除安华在出狱后的5年内,受限于不具成为国会议员资格的限制。
安华随后就此事入禀法庭申请撤销瓦塔慕迪的诉讼,并指有关诉讼出于个人政治利益及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