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高庭驳回一家已结束营业的旅游公司的3名董事和股东,包括一名巫统区部领袖提出的上诉,并维持地庭裁定他们拒绝将收取的50万令吉归还小朝圣者,为欺诈行为的判决。
高庭法官梁伟鸿(译音)裁决时指出,地庭是听取所有证人证词后的事实,作出裁决。
“上诉庭不应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干预原判。”
3名上诉人是Rehla Travel Services有限公司董事,他们是巫统加央区部主席法杜峇里、锡法兹里及旺阿兹祖。
梁伟鸿形容,此案令人伤心,因为贪婪凌驾于已支付前往麦加小朝圣的费用KRS Travel有限公司客户的精神需求之上。
他说,3名上诉人承认将这笔钱用于个人用途且未归还,并向KRS作出了虚假陈述。
法官也被告知,3名上诉人过后向大马公司委员会申请撤销Rehla公司的注册,以阻止KRS继续对该公司采取法律行动。
地庭此前裁决这3名旅游公司董事犯了欺诈罪。
根据案情,Rehla是一家提供预订及相关活动服务的旅游公司,该公司自2019年以来,是马航的票务代理。
2020年2月,KRS使用Rehla的服务,为要前往麦加小朝圣的顾客查找和购买飞往麦地那和吉达的机票,并支付了49万2480令吉给Rehla。
Rehla过后支付这笔钱予马航作为订购机票用途。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马航取消了KRS订购的机票,Rehla也在此期间停运。
过后,马航支付约130万令吉的予Rehla,其中包括KRS支付的49万2480令吉。
KRS强调,支付给Rehla的49万2480令吉理应归还朝圣者们,但Rehla的3名董事认为,该公司只是马航的票务代理,KRS应直接向马航索取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