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2教师被控用藤条鞭打致伤学生案”,其中一名教师兼被告刘德华(译音)的代表律师,早前提呈陈情信要求撤销提控,由于总检察长仍在审阅和研究是否撤销案件,因此该案将再度展延至4月15日过堂。
上述案件,为一名现职教师及一名退休教师,于去年10月6日分别被控上乔治市推事庭,他们被控于2023年以藤条鞭打一名13岁男学生,导致对方受伤。当时两人皆否认有罪,分别获准保释。
刘德华的代表律师西蒙慕拉里说,若总检察长批准撤销提控,这起案件将被撤销,其当事人将被释放。

“届时过堂,将知晓总检察长是否接受撤销提控的建议。若后者不接受撤销提控的建议,我们会再修改陈情信的内容,再重新提呈。”
刘德华案件原定今日过堂,主控官告知推事敦姑英丹娜迪亚,总检察长仍在审阅被告代表律师提呈的陈情信,包括研究是否撤销提控。
对此,敦姑英丹娜迪亚宣布将该案过堂展延至4月15日。
根据控状,47岁的刘德华(译音)被控于2023年8月2日下午4时,在东北县一所国民型中学的纪律室内,以藤条鞭打该名13岁的男学生,并抵触刑事法典324(持武器伤人)条文。
刘德华被先于去年11月11日过堂,但由于副检察司尚未收齐相关调查报告,因此展延至12月10日。不过,当天因相关文件尚未移交,因此再度展延至1月16日过堂。
1月16日过堂时,刘德华的代表律师提呈陈情信给主控官,以申请撤销提控,并要求展延,因此案件再延至今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