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此前被控未能逮捕嫌犯而获释的警长,今日在推事庭再次因相同罪名被提控,但被告不认罪。
46岁的被告阿兹兰苏丁被控于去年2月21日傍晚6时50分至晚上7时,在武吉加里尔警局大厅,蓄意不拘捕一名涉嫌违反1960年武器法令第8(a)条文的36岁人士。
他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221(c)条文(一名公务员受法律规定必须拘捕而蓄意不拘捕),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
较早前,主控官依曼诺希达亚副检察司告知法庭,控方已接获高级副检察司的指示,继续推进此案,并建议推事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阿兹兰的代表律师安娜素雅要求法庭以3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昨天本应是审讯的第一天,但我的当事人在控方告知法庭没有证人出庭后获释,但案件没有被撤销,而审讯日期在去年11月已定。”
“鉴于我的当事人今天再次被控,我们假设证人现在已经到位,并请求法庭尽快设定审讯日期。”
她提到,其当事人自去年7月以来一直被停职,因此审讯的拖延是不合理的。
“被告已在警队服役25年,需要养活妻子和3名正在上学的孩子。”
推事努里琳娜最终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并择定4月1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