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说,该部通过修订1969年罪犯及不良分子登记法令,拟议推出“撤销犯罪记录”(SPENT)制,清除在合理期限内未重犯的前囚犯犯罪记录,让他们以“无犯罪记录”背景获得第二次机会。
他说,有关修订建议已于去年5月21日获得内阁同意,并允许内政部展开修法工作。
“此次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引入SPENT机制。相关人士被判罪成,然后上诉失败程序后,名字将被登记;若完成服刑或缴清罚款,并在既定时期内没有重犯,此合理期限可被视为‘无(犯罪)纪录’时期。
“政府希望通过这项修订,让这些人获得第二次机会,此举也符合昌明大马精神,体现社会仁爱与公义的价值。”

赛夫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答土团党居林万拉峇鲁国会议员罗斯兰的提问。
他说,这项第二次机会机制,内政部也参考国外做法作为国际基准,并正在研究英国、新加坡、汶莱及澳洲等国家,这些国家允许在无犯罪期后,豁免特定犯罪纪录,唯须符合资格。
“这项建议正在总检察署审查阶段,我也计划在今年的国会会议提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