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0日讯)华裔工程师甫于上个月失业,竟在农历新年前铤而走险打劫珠宝店,今日面对一项企图抢劫及5项在公共场合持有危险武器控状,他皆不认罪,获准以4万1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是来自吉隆坡的张俊雄(41岁,译音),他在柔佛州任职工程师,甫于上个月失业。
被告于上周五(6日),涉嫌在士姑来佰乐泰广场内的宝光珠宝店企图抢劫,并在现场人赃物俱获,遭逮捕归案。

被告今早被押往新山法庭,面对一项企图抢劫罪,以及5项未经允许持有危险武器的控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6日下午5时,在士姑来佰乐泰广场内的宝光金店企图打劫,抵触刑事法典393条文(企图抢劫),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
被告在法庭上表明不认罪,并获准以9000令吉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候审。
此外,被告也面对另5项持危险武器控状,分别指他于上述日期下午5时至6时,在他的黑色背包,及在泊车场的丰田Hilux货卡后座乘客位子上,发现未经有效许可持有危险武器,包括4把刀及一把铁锤。

上述行为抵触1958年危险武器、爆炸物及侵害性物品法令第6(1)条文(在公开场合持有危险武器),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5年至最长10年,以及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对所有控状皆不认罪。
被告代表律师在求情时指出,被告刚于上个月失业,有年迈母亲需要抚养,且没有犯罪纪录,并愿意给予配合,希望降低保释金额。
法庭允准以每项控状,个别以1万、6000及5000令吉不等的保释金,及一名本地担保人,让被告保外。
此外,法庭也谕令被告,须遵守在审讯期间交出护照、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不得干扰证人等附带条件。案件将于3月3日过堂提交文件。
上述案件分别由推事莎米妮、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阿里芬及莫哈末扎米尔承审。
此案主控官分别为法蒂哈、沙菲克、莎米拉及R.娜薇拉;被告代表律师则为阿末优斯里及莫哈末纳尔。
凑足4万1000令吉保释金
被告家人凑齐保释费交保,让被告不至于在扣留所内度过农历新年。
被告数名家人,于周二上午从吉隆坡南下新山法庭,并在律师陪同下,列席被告提控的过程。
根据了解,被告家人已经在下午凑足4万1000令吉的保释金,为被告交保。
先前报导,上周五(6日)下午约4时16分,在新山佰乐泰广场内的宝光珠宝店发生一起抢劫案,劫匪逃跑没多远即被金店一名保安员连同两名公众制伏。
警方成功逮捕一名41岁的本地男子及起获数件物品,包括从金店劫走的金饰,总价值15万8195令吉20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