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6日讯)瓜拉冷岳青年技术学院1名女官员被指教唆他人虚假申报7万6980令吉,她今日在地庭被控2项控状时否认罪行。
根据首控状,被告诺艾妮(52岁)被指教唆一名本地男子提交申报3万6000令吉的文件给该学院,作为一家培训管理公司向学院提供餐饮与送洗服务费用,但该公司实际上并不提供所有服务。
被告也在另一地庭被控教唆同一名男子,虚假申报4万980令吉,用于向学院提供培训与宣传材料,但这笔金额没有全部用于有关事项。
被告被指于2023年7月14日和5月22日,在万津的瓜拉冷岳青年技术学院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2)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坐牢20年,和罚款不少于虚假申报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案件主控官末阿兹阿末和阿斯马占里副检察司分别建议,让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并需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及每月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阿敏以其当事人需照顾3个孩子、因事故而腿部骨折的丈夫,及与她同住的年迈父母为由,请求法庭判处最低保释金额。
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和拿督莫哈末纳西尔最终批准被告以9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并同意控方提出的附加条件,法庭择定案件4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