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霹雳州端洛前州议员杨祖强,为寻求检讨联邦法院于2025年10月1日,维持他强奸女佣罪成和监禁8年及鞭笞2下的判决,而要求获得准令的申请。
以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欣韩查为首的法院三司,今日在聆申请人听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沙林巴希尔,以及主控官拿督尤赛尼副检察司代表答辩方陈词后,一致驳回杨氏寻求获得准令,以检讨法院去年作出上述判决的申请。
另2名法官是拿督莫哈末纳兹兰和拿督柯林劳伦斯。
哈欣韩查宣判时指出,杨祖强是援引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第137条规,向法院入禀上述申请,但众所周知,法院仅会在极为有限的情况下,批准申请人申请检讨法院此前作出的判决。
他说,三司认为杨祖强的这项申请,并未达到上述法院条规所设定的严格门槛,因此驳回杨氏的申请。
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9时15分期间,在霹雳州九洞美露再也花园的一间住家房间内,强奸一名印尼女佣,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怡保高庭法官拿督阿都瓦哈是于2022年7月27日,裁定杨祖强强奸女佣罪成,判处他监禁13年和鞭笞2下的刑罚。
以时任上诉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三司于2024年3月1日在审理杨祖强的上诉申请后,以2比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强奸罪成的判决,但批准他减刑,把原有的13年监禁刑罚,减至8年,并维持鞭笞2下。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旺阿末法立为首的三司在去年10月1日,一致驳回杨祖强为寻求推翻他被判强奸罪成和上述刑罚而入禀的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的判决。


新闻背景:
杨祖强是于2019年8月23日,在地庭被控强奸女佣罪名,但他否认有罪,此案之后转交高庭审理,控方在案件开审后,为本案举证传召了23名证人出庭供证。
旺阿末法立去年10月1日,宣读三司维持杨祖强罪成判词摘要时揭露,杨祖强于2019年7月7日强奸当年23岁女佣后,曾警告后者不得告诉其妻子,否则他们俩都会死,而女佣会先死。
法官说,虽然杨祖强代表律师在陈词时指女佣遭强奸后举止,并不像是受害者,包括在厕所平复情绪并清洗私处,更用拖把清理疑是杨祖强精液的黏稠物,再清洗拖把。
然而,当时法院三司认为应根据整体证据来分析女佣行为,包括女佣曾在慌张和哭泣下,拨电告知第3控方证人多达3次哭诉,这都是证明她是强奸案受害者。
旺阿末法立当时说,被告代表律师在陈词中挑起有关拖把,未检测到与杨氏相符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之说;但该拖把当时已被肥皂水浸湿,女佣事后也清洗了拖把,而且有关DNA的证据仅佐证性质。
因此三司认为,从整体情况来看,就算拖把上没有杨氏DNA,也不影响女佣证词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