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3日综合电)台湾高雄市1名人妻小萱(化名),先前与男子阿豪(化名)发生外遇,两人还一同前往酒店开房间,事后阿豪向2名友人炫耀此事,小萱丈夫经其中1人告知后,始知自己被人戴绿帽,愤而对2人提告求偿50万元台币(约6万2648令吉);桥头地院判小萱及阿豪应连带赔偿20万元(约2万5059令吉),全案仍可上诉。
小萱丈夫主张,前年4月间,妻子与阿豪开始交往,同年6月间,2人相约一同入住桃园某酒店,并进一步发生性行为,事后阿豪向2名友人炫耀此事,其中1人又跑来跟他说,自己才知道妻子外遇,遂决定对2人提告求偿50万元。
阿豪经合法通知均未到庭,亦未提出书状答辩;小萱则辩称,丈夫所说的内容全都不是事实;但法官勘验对话纪录后发现,小萱丈夫质问:“你明明知道她是有夫之妇,为什么你还要跟她单独出门,为什么你还要跟她有肌肤之亲”,当下阿豪立刻道歉;由此可见,阿豪不但没有否认,还表示自己愿意负责,显然小萱丈夫主张并非空穴来风。
法官指出,丈夫与阿豪对质时,小萱本人也在场,丈夫再次提及阿豪的事情,小萱均未反驳只字片语;除此之外,丈夫多次指责小萱外遇,两人为此爆发争吵,但小萱自始至终皆未曾否认过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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