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讯)上诉庭择定于6月15日,聆审控方就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涉嫌藏有仿真枪及毒品案表罪不成立的裁决,提出的上诉。
莫哈末尤索夫代表律师莫哈末拉菲克指出,上诉庭副主簿官马尤丁今日主持审前会议时,定下上述日期。
他说,法庭指示控方最迟需在2月9日提呈上诉书,双方最迟要在5月15日提交书面陈词,并在5月29日提呈回覆陈词。
莫哈末尤索夫是于2024年9月12月在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他于2024年9月6日早上9时25分,在武吉加拉的一座公寓路旁,拥有2把假枪,因此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一项控状指他于同年9月6日早上10时15分,在吉隆坡警察总部外祈祷室泊车场贩运305克大麻,因此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贩毒)条文,并可在同条文第39B(2)下被治罪。
2025年6月12日,高庭以控方没有足够证据为由,裁决莫哈末尤索夫表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