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2教师被控用藤条鞭打致伤学生案”,其中一名教师刘德华(译音)被控伤人案今日过堂,因相关文件还未移交,再度展延至1月16日过堂。
一名现职教师及一名退休教师,于10月6日分别被控上乔治市推事庭,他们被控于2023年以藤条鞭打一名13岁男学生,导致对方受伤。当时两人皆否认有罪,分别获准保释。
其中一名被告刘德华被控伤人案,原订于今日过堂,不过,被告代表律师西蒙慕拉里说,他尚未收到相关文件,因此要求延迟。

推事敦姑英丹娜迪雅,允准案件再展延至下月16日过堂。
较后,刘德华在学校董事会成员掩护下,离开乔治市推事庭。
根据早前报导的控状,47岁的刘德华(译音)被控于2023年8月2日下午4时,在东北县一所国民型中学的纪律室内,以藤条鞭打一名13岁男学生,导致受伤。
此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24(持武器伤人)条文,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鞭笞,或同时施加其中两项刑罚。
当时,推事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金。
至于退休教师钟建明被控伤人案,已展延至明年1月1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