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0日讯)在车祸后涉嫌殴打华裔老翁的中年男子,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承认2项罪名,而被判罚款5500令吉。
推事法汀对52岁的赛夫阿德里作出上述判决,并下令他若无法缴纳罚款,将以监禁8个月取代。
根据控状,被告于本月8日下午4时5分,在蕉赖往乌鲁冷岳路9英哩一带对刘坤福(70岁,译音)拳打脚踢,导致后者面部及身体受伤。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最高可判一年监禁、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出,被告在同一时间及地点,向刘坤福发出死亡威胁,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沙基尔请求推事轻判,其当事人已经悔改并承诺不再重犯。
律师说,当事人每月收入2000令吉,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要养活妻子、4个年龄在16岁至6天之间的孩子,以及患有慢性疾病的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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