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讯)政府呼吁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LPQB),在考量公众利益、替代教育机会及潜在改进空间,重新审视废除实习律师途径的提议。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古拉说,随着国会议员在2025年法律专业(修正)(2号)法案辩论时提出相关建议后,有关当局应重新考虑。
他指出,这些国会议员认为该计划应当获保留,并根据当下发展做出改善,确保该计划持续培育符合国家专业标准的高素质律师。
“政府已接获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要求废除实习律师计划的建议。”
“据政府了解,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在1985年1月8日,就决定1月1日起不再列实习律师成为律师的入职途径。”
“据他们指出,该决定基于多项因素,包括学生报名人数偏低、课程基础设施不足、改建成本高,以及已有足够的替代途径,如本地法学士(LL.B.)学位及法律实务证书(CLP)”
古拉今日在上议院问答环节,回答人联党上议员刘会耀关于政府是否会修改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以正式废除实习律师一事,这么回应。

他说,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在1985年的决定,超出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赋予该局的权力,而这也是上诉庭针对该局一案所做出的裁决,联邦法院在今年年头维持这项裁决。
“政府当前专注以2025年法律专业(修正)(2号)法案,强化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的行政、效率和问责,相关的修改正在检阅当中。”
“这些修改使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成为具备各项专才的多元会员机构,以确保加入司法领域的政策获得透明和有效的管理。”